一、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弘丰国际冷链物流产业园(一期)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2.项目编号:HKG-JS-(略)6
3.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及发布媒介:本项目招标公告于**年**月1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二、变更内容
1.原招标文件中“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5.1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对负责的专业进行明确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5.2不同专业的企业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并满足工程项目对相关专业资质等级的要求。
3.5.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现变更为“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5.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对负责的专业进行明确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5.2不同专业的企业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并满足工程项目对相关专业资质等级的要求。
3.5.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2.原招标文件中“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年**月4日**时**分至**年**月8日**时**分”;
现变更为“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略)9时**分至**年**月2日**时**分”。
3.原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略)**时**分”;
现变更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年**月3日9时**分”。
4.本项目同时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招标澄清文件,请各潜在投标人下载招标澄清文件认真制作投标文件。
注:招标文件涉及以上内容的均以本次招标澄清文件及变更公告为准。
三、变更公告发布的媒体
本次变更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河南(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郑东)龙湖中环北路北、龙津路东启迪科技城启创园一期2号楼
联系人:(略)
电话:(略)
邮箱:(略)
监督部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郑州市生态环境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分局)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