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于**年4月3日受理《汤阴县人民医院医疗诊治能力提升项目(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4月3日-**年4月**日。
电话:(略)-(略)
传真:(略)
通讯地址:(略)(**)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1 | 汤阴县人民医院医疗诊治能力提升项目(一期项目) | 汤阴县东北部新区,光明路东侧,人和路北侧,新横二路南侧,汤阴县人民医院院内 | 汤阴县人民医院医疗健康服务总医院(汤阴县人民医院、安阳市第八人民医院) | (略) | **-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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