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于**年3月**日受理《年产**吨非发酵型豆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3月**日-**年4月3日。
电话:(略)-(略)
传真:(略)
通讯地址:(略)(**)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1 | 年产**吨非发酵型豆制品项目 | 汤阴县白营镇 | 汤阴县天意大豆食品坊(个体工商户) | (略) | **-3-** |
附件1:
汤阴县天意大豆食品坊(个体工商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
附件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