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 名称 | 地址 | 成交 金额 | 单位 |
1 | 本工程为洛阳市伊滨区武屯街(吉庆路--高铁大道)道路绿化工程。北起吉庆路,南至高铁大道,道路总长**米,绿化面积**平方米。 | (略) | 河南省洛阳市伊滨区隆安明珠广场D座**室 | **.** | 元 |
序号 | 名称 | 施工范围 | 工期 | 项目 负责人 | 执业证书 信息 |
1 | 洛阳市伊滨区武屯街(吉庆路-高铁大道)道路绿化 | 磋商文件、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内容; | **日历天 | 陈爽 | C(略)(略)7 |
收费标准: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号)文所规定收费标准的**%计价收取。由成交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在成交人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收费金额:(略)。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本次成交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成交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成交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2.监督部门: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市政绿化环卫中心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称: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市政绿化环卫中心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