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正政采招【**】**号
2、采购项目名称:正阳县学校食堂运营主体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略)
5、评审日期:(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1)采购内容:正阳县学校食堂运营主体(详见公开招标招标文件)。
(2)资金来源:中标人投资;
(3)服务期限:3年(服务期内,因自身原因引起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食品质量满意度低于**%且拒不改正,(略),并保留追责的权利;服务期满后,无食品安全事故且食品质量满意度高于**%,可续签三年合同。)。
(4)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通用质量标准和现行行业标准及相关食品卫生安全要求)。
三、中标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项目类型 | 单位 | 备注信息 |
正政采招【**】**号A | 正阳县学校食堂运营主体 | 河南(略) | 河南省驻马店市正阳县清源街道办先进制造业开发区正兴路**号 | / | 金额 | 元 | 评审总得分:**分 |
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正阳县学校食堂运营主体 | 详见招标文件招标需求 | 合格(符合国家通用质量标准和现行行业标准及相关食品卫生安全要求) | 3年(服务期内,因自身原因引起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食品质量满意度低于**%且拒不改正,(略),并保留追责的权利;服务期满后,无食品安全事故且食品质量满意度高于**%,可续签三年合同。)。 | 合格(符合国家通用质量标准和现行行业标准及相关食品卫生安全要求) |
四、评审专家名单
杨化锋、任帆、梁朝霞、谢燕、张俊(采购人代表)。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由中标人向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
金额:(略)。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略)官网》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本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正(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招标文件最终稿.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