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人(全称):河南驻马店经济开发区城市管理局
承包人(全称):(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河南驻马店经济开发区**年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二期)(二次)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工程名称:河南驻马店经济开发区**年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二期)(二次)。
2.工程地点:(略)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驻发改审批〔**〕**号。
4.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和区财政资金。
5.工程内容:本项目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和施工招标答疑纪要包含全部内容。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6.工程承包范围:
本项目对驻马店经济开发区养生园家属院、市检察院家属院等**个现状小区内外的老化燃气管道及老化设施进行更新改造,其中:拆除老化燃气管道**.8米,拆除阀门**个、燃气表**块、燃气表箱**台;改造埋地塑料燃气管道**.4米,采用管径De**-De**不等PE**塑料管;改造小区内钢管或镀锌钢管燃气管**.7米,管径DN**-DN**不等;改造燃气管道沿线法兰**个、阀门**个、阀门井**座,破除及恢复混凝土路面**.5平方米;加装燃气自闭阀门共计**个,改造小区内燃气调压箱共计**个等。
计划开工日期:**年5月**日。
计划竣工日期:(略)。
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壹仟壹佰伍拾壹万捌仟柒佰壹拾陆元玖角贰分(¥:(略).(略)),不含税为:(略).(略)(大写:壹仟零伍拾陆万柒仟陆佰叁拾元贰角整)税金(9%)¥:(略)(大写:玖拾伍万壹仟零捌拾陆元柒角贰分);工程最终合同价款以双方确认的竣工决算书为基础,其不含税部分为合同执行金额,增值税率与国家财税政策保持一致,增值税金在款项支付时同步支付。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叁拾叁万玖仟柒佰贰拾捌元叁角整(¥:(略));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元);
(4)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元)。
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承包人项目经理:吴登科(证书编号:豫)。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本合同于**年5月**日签订。
本合同在河南驻马店经济开发区城市管理局签订。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肆份,承包人执肆份。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地址:(略):驻马店市驿城区自由街1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略):
传真:/传真:/
电子信箱:/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