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洛自采(**)**号;
2、采购项目名称:(略)嵩县林业碳汇开发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5月**日;
5、评审日期:**年6月**日。
二、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开发区域资源概况:嵩县现有林地面积**万亩,天然林保护区**万亩,其中国家公益林**.**万亩,森林覆盖率**.**%,林木绿化率**%,林木蓄积量**万立方米。近**年累计完成生态营造林、景观廊道造林、林产经济造林等项目超过**万亩,通过森林资源培育,增加森林资源面积,充分发挥森林生态效益,实现了森林价值的提升。
(2)开发范围:项目开发范围包括嵩县县域所有符合国家政策许可和中国自愿减排项目(CCER)所涉及的林地资源,保证项目碳汇资源“应开尽开”,确保项目收益最大化。
(3)服务内容:负责嵩县林业碳汇开发项目全流程服务,主要负责碳汇项目的项目设计与公示、协助招标人开户、项目审定与登记、减排量监测与核算、减排量核查与登记(中标人不得转委托)。
(4)交付成果主要包括:项目设计文件、项目审定报告、减排量核算报告、减排量核查报告。
(5)合作期限:本次招标服务覆盖项目减排量监测期(暂定为**年9月**日-**年9月**日,以实际申报的监测期起止时间为准)。
(6)服务期:合同签署后**个月内,中标人完成减排量登记。项目开发过程中,如遇开发资料不完整、相关参与方不配合、政策变动等特殊情况,工作进度相应顺延。
(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
三、中标情况
中标人:(略);
地址:(略)C座**层**室;
中标金额:贰佰壹拾壹万圆整((略).(略));
服务期:合同签署后**个月内,中标人完成减排量登记。项目开发过程中,如遇开发资料不完整、相关参与方不配合、政策变动等特殊情况,工作进度相应顺延;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规范要求,达到采购人开发目标;
四、评审专家名单
刘素华、华丰超、王栋、马娥、汪江河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向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洛财购【**】3号文《洛阳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管理的通知》规定的标准,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同时向代理机构转账支付。
收费金额:(略)。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
联系方式:(略)-(略)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略)
电子邮箱:(略)
3.监督单位及联系方式:
(略):(略)
监管部门联系人:(略)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略)-(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