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分厂片区街头海绵绿地建设工程
施工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略)受开封市基础设施建设中心的委托,就空分厂片区街头海绵绿地建设工程(施工标段)进行公开招标,于(略)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依法进行开标和评标活动。定标委员会按照定标原则、方法和程序于(略)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定标室通过核查随机法进行定标。现将本次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招标项目说明
1.1项目名称:空分厂片区街头海绵绿地建设工程(施工标段)
1.2项目编号:HLZBF-(略)
1.3计划总投资额:(略)。
1.4建设地点:(略)CD**和CD**地块内,顺河区东环路以东,重工路以西,新宋路以南,滨河路以北。
1.5项目规模及内容:该项目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用地总面积约**.**平方米(合**.**亩)。主要建设内容有:地形修整,广场园路铺装,景观小品,植物绿化,景观照明,景观给排水,植物喷灌系统,市政家具等其他设施。
1.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2个标段,1个施工标段,1个监理标段。
施工标段:空分厂片区街头海绵绿地建设工程施工
1.7招标范围:施工标段: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1.8施工计划工期:**日历天
1.9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验收标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施工标段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
成员均需提供);
2.2资质要求:
2.2.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2.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资金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出具承诺书,格式自拟。
2.2.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提供查询网页截图),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并出具承诺书,格式自拟。
2.2.4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1项企业自**年1月1日以来承担的景观、绿化工程且施工合同额≥(略)工程业绩,业绩证明应同时具备中标公示网页版截图、中标通知书、合同(或协议书)、竣工(完工)验收报告,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重复使用。
2.2.5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1项项目负责人自**年1月1日以来承担的景观、绿化工程且施工合同额≥(略)工程业绩,业绩证明应同时具备中标公示网页版截图、中标通知书、合同(或协议书)、竣工(完工)验收报告,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重复使用。
2.2.6社保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在本公司缴纳社会保险(提供近三个月内按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并提供查询网页截图及查询网址链接,新聘用的人员从聘用之日算起,出具时间不得早于公告发布时间)。
2.2.7财务要求:投标人**、**、**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状况(提供**、**、**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公司不够三年的从成立时间算起)。
2.2.8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不得存在财库[**]**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略))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略)/shixi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对象: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
②投标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列入“黑名单”的投标人禁止参与该项目投标需提供网上查询截图;(查询对象: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
以上查询内容均需提供查询截图,须附在投标文件中,查询截图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2.2.**投标人自行出具近三年以来本企业无商业贿赂和无不正当竞争行为承诺书(承诺对象: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
2.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开标、评标、定标时间
开标时间:(略)**时**分;
评标时间:(略)**时**分;
定标时间:(略)**时**分。
四、评标委员会定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评标委员会名单:朱红梅、王艳、李纯玲、张永正、陈兰英。
定标委员会名单:王俊峰、周姵妘、孙纪霞
五、核查信息
在定标会议前,由定标委员会对定标候选人进行定标核查,核查内容包括:营业执照、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证书证件、人员社保信息、企业业绩、财务要求、企业信用信誉、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投标人报价。
经核查,定标候选人均已通过,进入定标程序。
六、中标候选人信息如下
中标候选人单位全称:(略)
投标报价:(略).(略)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验收标准
施工计划工期:**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禹敬敬
证书名称:中级职称证
专业:市政工程
职称:工程师
证书编号:C**(略)(略)
七、公示时间
(略)至(略)
八、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汴公管办(**)**号文规定,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线上向招标人提出异议,逾期将不再受理,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异议人对答复仍有异议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异议人可在公示之日起**日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线上提出投诉。(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站重要文件栏中有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文本格式及要求。)
九、发布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略):开封市基础设施建设中心
联系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
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邮箱:(略)
地址:(略)(英协花园)**幢1单元**层**
号
监督部门: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略)-(略)
**(略)(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