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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洛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职工食堂食材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招标公告 河南-洛阳 2025-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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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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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洛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职工食堂食材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浏览量:**发布时间:**/6/**:**:**

国家税务总局洛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职工食堂食材服务项目按照《河南省税务系统简易采购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公开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评审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JTZB-**-**

2.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洛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职工食堂食材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评审采购

4.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略)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JTZB-**-**

国家税务总局洛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职工食堂食材服务项目

**.**

**.**

5.采购需求:

5.1项目概况:国家税务总局洛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职工食堂食材服务项目主要是负责该局职工餐厅用餐所需物品的采购、配送、验收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蔬菜、水果等生鲜、肉类、干菜、调料、五谷等原材料,满足甲方用餐保障服务。具体要求详见评审采购文件。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3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5.4供货时间及地点:(略),每日**时前配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5.5质量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采购人要求

5.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5.7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支持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

3.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个体工商户),并承诺生产企业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4.根据《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文件,供应商须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响应文件中须附《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评审采购文件);

5.本项目为资格后审。

三、获取评审采购文件

1.时间:(略)至(略),每天8:**—**:**时,**:**—**:**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

2.地点:(略)(洛阳新区王城大道与古城路交叉口盛唐至尊**号楼1单元**室);

3.方式:洛阳市洛龙区王城大道与古城路交叉口盛唐至尊**号楼1单元**室现场获取评审采购文件。

4.售价:评审采购文件每份(略),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开启)时间及地点:

(略).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略)9时**分(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开启地点):洛阳新区王城大道与古城路交叉口盛唐至尊**号楼1单元**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及采购公告期限

本次采购公告在《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及国家税务总局洛阳市税务局官网上发布。采购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七、凡是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洛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地址:(略)

联系人和电话:(略)-(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1-**室

联系人和电话:(略)-(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略)

**年6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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