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HBHY-**-**
(略)(略)的委托,(略)**年度矿山环境保护治理工程(二次)进行谈判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就本次谈判采购的评审结果公布如下:
一、开标信息:
开标日期:**年3月**日上午**时**分
开标地点:((略))鹤壁市淇滨区兴鹤大街与南海路交叉口西南角百汇大厦**层开标室
监督部门:(略)
二、成交候选人信息:
第一成交候选人:(略)
响应报价:(略).(略)
工期要求:签订合同之日起有效工期**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刘伟(B**(略)**)
质保期:一年(**个月),自验收合格日起计算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按照施工图施工,质量合格
第二成交候选人:(略)
响应报价:(略).(略)
工期要求:签订合同之日起有效工期**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刘勇(B(略)(略))
质保期:一年(**个月),自验收合格日起计算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按照施工图施工,质量合格
第三成交候选人:(略)
响应报价:(略).(略)
工期要求:签订合同之日起有效工期**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齐治虎(B(略))
质保期:一年(**个月),自验收合格日起计算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按照施工图施工,质量合格
三、废标情况
(略)投标文件的绿化工程分部分项清单编码与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编码不符。
四、发布媒体及日期
本次成交候选人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上同时发布。
公示期限为: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3日。
若供应商对评审结果有质疑,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由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委托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书面资料应包括: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②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④事实依据;⑤必要的法律依据;⑥提出质疑的日期;⑦经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以质疑书接收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的质疑书将不予受理。
五、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
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监督部门:(略)
(略)
(略)
**年6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