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做出审批决定。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4月**日-**年4月**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略)
邮编:**
联系电话:(略)-(略)(行政审批大厅)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 |
1 | (略)年产**吨乙烯基单体类产品项目 | 义马市先进制造业开发区 | (略) | (略) | (略)为新建项目,位于三门峡市义马市先进制造业开发区海河大道与清风山路交叉口西北侧。 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略)年产**吨乙烯基单体类产品项目,建设**Nm3/h乙炔发生和乙烯基单体发生和冷凝集装生产线三条。产品分为三类:一是乙烯基咪唑类,主要原料为乙炔(自产自用)、乙烯基醚类对应的醇、咪唑和己内酰胺等,主要工艺为合成、精馏提纯、精馏/蒸馏回收等。二是乙烯基醚类,主要原料为乙炔、叔丁醇等;三是乙烯基醇类,主要原料为乙炔、三乙二醇、正丁醇等。本项目总投资(略),其中环保投资为(略),占总投资的0.**%。 该项目已于(略)在义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备案编号:**-**(略)-**。 | 1、废气。对各废气污染物产生环节采取有效的收集和治理措施,减少无组织排放。乙炔生产线的电石投料废气和乙烯基单体类车间的颗粒物采用脉冲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乙炔生产线的电石渣处理废气采用两级活性炭进行处理;乙烯基单体类车间非甲烷总烃采用“冷凝+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危废暂存间废气采用两级活性炭处理;污水处理站废气采用“碱喷淋+活性炭吸附”进行处理。各项废气处理后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表2、《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号)、《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年修订版》》A级指标要求。 2、废水。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质处理”原则处理废水。项目产生的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设施(格栅-调节池-水解酸化-MBR)处理后,外排废水满足《化工行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DB**/**-**)(略)(原义马市第二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3、噪声。采取减振、隔音等降噪措施,确保四周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3类标准要求。 4、固废。项目固体废物采取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各类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应满足《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要求,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企业出具承诺保证公众参与内容的真实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