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台前县污水处理厂设施提标改造项目 | ||
| 投资项目代码 | **-**(略)-** | ||
| 项目编号 | E(略)**A** | 招标人 | 台前县城市管理局 |
| 交易分类 | 工程建设-房建市政 | 行政监管单位 | 台前县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办公室 |
| 相关公告 | |||
交易来源: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日期:(略)**:** |
一、项目名称:台前县污水处理厂设施提标改造项目;
二、项目编号:HNYD-**-**;
三、招标公告发布的日期及媒介
招标公告于(略)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公开发布。
四、澄清内容如下:
1、招标文件未明确付款方式及付款比例,请明确。
答复:付款方式及付款比例按照《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有关办法的通知》(财建〔**〕**号)相关规定执行。
2、合同范本中无实质性内容,请明确材料调差、合同外工作内容计价方式。
答复:材料调差采用造价信息进行调整,在±5%以内不予调整,超±5%据实调整;合同外工作内容计价方式按照《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号)执行。
3、根据**年6月**日发布的台前县污水处理厂设施提标改造项目澄清文件,业绩要求关于类似业绩已变更为“类似项目业绩指:合同中包含机电工程供应或采购或安装的业绩)”。鉴于行业内多数机电工程供应或采购项目无竣工验收报告,类似业绩已变更为“类似项目业绩指:合同中包含机电工程供应或采购或安装的业绩)”。
答复:鉴于行业内多数机电工程供应或采购项目无竣工验收报告,业绩要求:投标人自(略)以来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份(须提供如中标通知书、工程合同等相关资料,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类似项目业绩指:合同中包含机电工程施工或安装或供应或采购的业绩)。
注:本澄清未涉及实质性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未涉及的内容以原招标公告和原招标文件为准。请各投标单位自行查看,不再另行通知。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台前县城市管理局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略)
招标代理机构:河(略)
地址:(略)C座**楼**室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监督机构:台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方式:(略)-(略)
地址:(略)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招标人。
发布人:河(略)
发布日期:(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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