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栾川县冷水镇人民政府栾川县冷水镇南沟口至增河口主干道修复提升工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河南-洛阳 2025-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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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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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正文
下文中(略)为隐藏内容,仅对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注册/登录或拨打咨询热线 010-89352896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栾川县冷水镇人民政府栾川县冷水镇南沟口至增河口主干道修复提升工程项目(项目代码:**-**(略)-**),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栾川县冷水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栾川县冷水镇人民政府栾川县冷水镇南沟口至增河口主干道修复提升工程项目

2、建设地点:(略)

3、项目编号:栾川工施招标(**)**号

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栾川公开-**-**

项目代码:**-**(略)-**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预算控制金额(最高投标限价):(略).(略)

6、项目概况:该项目起点位于冷水镇南沟村南沟口,终点止于冷水镇增河口桥西侧,路线全长4.**km。现状道路病害严重,平整度较差,急需修复提升。主要设计内容包括:对原有病害路基路面处理后,统一铺沥青混凝土面层、道路两侧路缘石拆除后重新铺设、人行道拆除后重新铺装、原有检查井和雨水口加固并更换井盖、新建排水管和雨水收集井、清理原有涵洞内淤泥、桥梁破损处进行修补处理、施划道路标线、安装道路标志牌等。

7、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招标文件、答疑澄清(如有)范围内包含的所有内容。

8、工期:**日历天

9、质量目标: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扬尘防治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达标生产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

**、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在投标文件中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在投标文件中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交安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格式自拟)。拟派项目总工应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及以上技术职称(与项目经理不能为同一人)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总工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格式自拟);(须在投标文件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及无在建承诺书并加盖企业公章)。

4、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注: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提供材料不合格者,中标无效。

5、根据《河南省公路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及人员信用管理办法》,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年以来被交通运输部或河南省交通运输厅评定为D级(黑名单)且处于“黑名单”有效期内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须在投标文件中附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企业公章)。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条件不符合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交易登录”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主体注册CA办理。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略)至(略)**:**,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交易登录”,选择“证书Key”方式登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3、获取招标文件后,请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年7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开标一室。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到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点击右上方【不见面开标大厅】按钮进入,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请参照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操作手册-《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

5、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投标保证金缴纳

执行洛发改公管〔**〕2号规定。可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银行汇款等方式缴纳。其中政府投资的建设工程有关服务和货物招标项目免缴投标保证金。

七、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有异议的,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投标活动需要投诉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日内,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诉或者直接向招标公告上公布的监管部门投诉。注: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的的投诉,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日内。行政监督部门自收到投诉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投诉,自受理投诉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处理决定。

八、中标通知书发放

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数据电文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向未中标人发出中标结果通知。

九、签订合同

招标人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凭电子印章以数据电文形式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十、发布公告的媒体

1、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栾川县冷水镇人民政府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创业路与合欢路交叉口)**室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监管部门:栾川县交通运输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略)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略)-(略)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的公告信息以其法定媒体发布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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