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县**年第二批农村公益事业项目(大寨镇冯家村)(二次)
评标结果公示
项目编号:HJYGG[**]**号-1
(略)受滑县大寨镇人民政府委托,对滑县**年第二批农村公益事业项目(大寨镇冯家村)(二次)进行公开招标,于(略)在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依法进行开标、评标,经评标委员会认真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中标候选人
项目编号: HJYGG[**]**号-1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河南庄鑫 (略) | 河南广利 (略) | 万沣建工 (略) |
投标报价(元) | (略).** | (略).** | (略).** |
质量目标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工期 | **日历天 | **日历天 | **日历天 |
1.1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人员情况
序号 | 单位名称 | 姓名 | 人员类别 | 职业资格证书 | 证书编号 |
1 | (略) | 陈园园 | 项目经理 (建造师) | 二级建造师 | 豫(略)0(略) |
2 | (略) | 王文俊 | 项目经理 (建造师) | 二级建造师 | 豫(略)** |
3 | (略) | 肖振军 | 项目经理 (建造师) | 二级建造师 | 豫(略)** |
1.2中标候选人企业业绩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中标工程名称 | 建设单位 | 合同签订时间 | 合同签订金额 (元) |
1 | (略) | 水墨印象城小区1#-5#楼室外道路及部分绿化工程 | (略) | **.**.** | (略).** |
汤阴揽月台室外道路和景观绿化等室外配套工程 | (略) | **.**.** | (略).** | ||
2 | (略) | 淇水关东路(博施街-子罕大街)道路工程 | 鹤壁市淇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略).1 |
KF1号路(兴泰路一光明路)工程 | 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城市发展服务局 | **.**.** | (略).** | ||
3 | (略) | 西水头村阳光玫瑰种植项目二标段 | 灵宝市阳店镇人民政府 | **.**.** | (略).** |
洛阳市孟津区麻屯镇人民政府**年麻屯镇新建村道项目 | 洛阳市孟津区麻屯镇人民政府 | **.**.** | (略).** |
二、废标情况及原因无
三、报价修正
无
四、所有投标人得分情况
见附件
五、公示媒体及时间
公示媒介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滑县)》 |
公示时间 | (略)至(略) |
六、异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七、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号令、九部委**号令)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四)相关请求及主张;(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贵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八、异议(投诉)受理部门及渠道
(一)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异议受理):
招标人:滑县大寨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
地址:(略)
邮箱:(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地址:(略)
邮箱:(略)
(二)行政监督部门联系方式(投诉受理):
监督人:中共大寨镇纪律检查委员会
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
地址:(略)
邮箱:(略)
备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公示期满对公示结果没有异议的,招标人将签发中标通知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