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受(略)的委托,就(略)充电设备维护材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将本次招标的中标候选人公布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略)充电设备维护材料采购;
项目编号:PYZB-(略)。
二、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
**年5月**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招标采购综合网》(略)网上发布招标公告。
三、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年6月**日;
评标地点:(略)
四、中标候选人信息:
第一中标候选人:(略)
地址:(略)-**号房、**-**号房
投标报价(单价合计):(略)
质量:合格,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
材料质保期:1年
售后服务期:1年
第二中标候选人:(略)
地址:(略)
投标报价(单价合计):(略)
质量:合格,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
材料质保期:1年
售后服务期:1年
第三中标候选人:(略)
地址:(略)
投标报价(单价合计):(略)
质量:合格,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
材料质保期:1年
售后服务期:1年
五、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六、中标候选人发布媒体及公示期限:
发布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招标采购综合网》;
公示期限:自公示发布之日起3日。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略)
2、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略)
邮箱:(略)
3.接受投诉的机构:
(略)纪检工作部;
地址:(略)(郑东)黄河南路8号
联系电话:(略)-(略)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候选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发布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发布人:(略)
发布时间:**年6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