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略)郑州分行的委托,(略)郑州纬五路支行监控系统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应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1、工程名称:(略)郑州纬五路支行监控系统工程
2、建设地点:(略)
3、质量要求:合格
4、计划工期:**日历天
5、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自筹,已落实
6、招标范围:(略)郑州纬五路支行安防系统工程的施工、安装、调试、线路维保等;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和良好的社会信誉;
2、企业资质要求: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项目经理应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为本单位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和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4、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自**年1月1日以来类似监控系统施工业绩一份(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5、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三年度(**年度-**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审计报告,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附最新的财务报表说明。);
6、信誉要求:
6.1投标人需提供**年1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承诺书,内容应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6.2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略)/)“专项查询”-“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略)/shixin/)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投标时提供招标公告发布后的查询网页;
6.3投标人近三年内未处于被责令停产,没有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和破产状态的情况,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没有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情况(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7、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同一标段的招标活动。(投标人出具承诺函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须包含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出售起始时间:**年6月**日~**年6月**日,上午9:**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出售地点:(略)
3、招标文件出售方式:邮件获取或现场获取;
投标单位须网上登记后,方可获取招标文件:
(1)供应商基本信息表(详见附件1);
(2)华夏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推荐(自荐)信息表(详见附件2);
(3)声明书(详见附件3)。
以上附件请勿更改表样,且提交时需为EXCEL/WORD版本及加盖公章后的PDF扫描件。
请将所有要求提交的材料打包压缩为1个文件包,文件名格式为:公司全名+XX项目。
供应商材料提交邮箱地址:hxjwgcyyb@(略).com,邮件发送后请主动电话确认。
①邮件获取:
(1)提供资料完整符合要求后,招标代理机构人员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
(2)招标文件(略)/套,售后不退;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截止前,采用从公司账户转账方式转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转账时备注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备注可简写,意思表达清楚即可)
公司名称:(略)
开户银行:(略)郑州文化支行
帐号:(略)**
开户行行号:(略)**
(3)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资料包括:1.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须注明授权委托人的联系方式及电子邮箱)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的仅提供身份证)2.本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相对应的资料3.招标文件费银行转帐凭证。
注:1.以上资料复印件一套并加盖潜在投标人公章并将扫描件传至(略)。
2.扫描件传至招标代理邮箱后请致电招标代理机构并电话告知招标代理机构人员。
3.如有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拒绝领取招标文件,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②现场获取
现场获取: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1.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须注明授权委托人的联系方式及电子邮箱)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的仅提供身份证)2.本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相对应的资料提交留加盖企业公章复印件一套。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年7月**日9时**分;
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略);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网站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郑州分行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略)、(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