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采购项目编号:洛采竞磋-**-** |
| 2、采购项目名称:洛阳市生态环境局栾川分局生态功能区监测费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略) |
| 5、评审日期:(略) |
| 二、成交情况 |
| 包号采购内容供应商名称地址中标金额单位备注信息洛直政采磋商新(**)**-2号-4洛阳市生态环境局栾川分局生态功能区监测费项目四(略)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洛宜路**号华夏奇石城前区东二楼3号**,(略)评审总得分:**分序号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1洛阳市生态环境局栾川分局生态功能区监测费项目四标段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法规、标准和规范,满足采购人需求**日历天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法规、标准和规范,满足采购人需求 |
| 三、评审专家名单 |
| 吴雪颜、韩庆丽、李旭东 |
|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 收费标准: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号)文规定收取,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
| 收费金额:2,(略) |
|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 (1)本次采购将通过“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lyggzyjy.(略)),向中标人(成交供应商)发出电子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中标人(成交供应商)可网上登录交易平台后自行打印。(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结果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3)监管部门及其联系方式:(略):洛阳市财政局;监管部门联系人:(略);监管部门联系方式:(略)-(略)。 |
|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洛阳市生态环境局栾川分局 |
| 地址:(略) |
| 联系人:(略) |
| 联系方式:(略)-(略)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略) |
| 地址:(略) |
| 联系人:(略) |
| 联系方式:(略)-(略)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略) |
| 联系方式:(略)-(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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