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河县精神卫生康复医院医用设备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THX(略)3
采购项目名称:唐河县精神卫生康复医院医用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略)
评审日期:(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1)项目实施地点:(略)
(2)采购内容:医用设备经颅磁刺激治疗仪1台(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清单)
(3)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
(4)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日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三、中标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THX(略)3-1 | 医用设备经颅磁刺激治疗仪1台 | (略) | 南阳市中州西路**号 | **.** | 元 |
序号名称品牌(如有)规格型号数量单价 1医用设备经颅磁刺激治疗仪见附件见附件见附件见附件 |
四、评审专家名单
程天河(组长)、李鹏舫(业主评委)、闫冬良、杨斌、史文生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与采购人商定,参照豫招协【**】**号文规定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计算标准,中标、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向釆购代理机构缴纳。
收费金额:(略)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唐河县精神卫生康复医院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