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协议书
委托人(全称):(略)
监理人(全称):(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上蔡县开发区台商制鞋产业园建设项目;
2.工程地点:(略),蔡州大道与金海大道交叉口东北角。
3.工程规模: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m2,总建筑面积**m2;建设生产车间6栋、展示中心1栋、食堂1栋、宿舍楼1栋、修建大门、围墙等配套设施以及项目区内道路硬化及广场铺装、绿化,并完善项目区内的给排水、消防、供电、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
4.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项目总投资额约(略),具体规模及施工内容以经评审通过的批复文件及设计图纸为准。
二、词语限定
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3.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4.专用条件;
5.通用条件;
6.附录,即:
附录A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附录B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四、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王鹏程,身份证号码:(略)7X,
注册号:(略)
五、签约酬金
签约酬金(大写):约(略).(略)(经政府评审后工程结算价的0.**%)。
合同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包括:
1.监理酬金:经政府评审后工程结算价的0.**%。
2.相关服务酬金:/。
其中:
(1)勘察阶段服务酬金:/
(2)设计阶段服务酬金:/
(3)保修阶段服务酬金:/
(4)其他相关服务酬金:/
六、期限
1.监理期限:
同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工期,控制在招标人与总承包单位签订的合同工期之内(考虑正常延期)。
七、双方承诺
1.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质约启提供型与相关服务。
2.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资料、设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
八、合同订立
1.订立时间:(略)
2.订立地点:(略)
3.本合同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叁份
委托人:(盖章)监理人:(盖章)
住所:住所:河南省驻马店市汝南县金铺镇行政东街四十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略)驻马店前湖支行
账号:账号:**
电话:(略):(略)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