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灵宝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年第二批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原X**线南头至卫家磨段修复性养护工程项目;
2、项目编号:LBGZ[**]**-ZC**、灵宝竞磋采购-**-**;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略);
5、评审日期:(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成交 金额 | 单位 |
LBGZ[**]**-ZC**-1 | 灵宝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年第二批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原X**线南头至卫家磨段修复性养护工程项目 | 三门峡市(略) | 三门峡市建设路北三街坊6号院 | **.** | 万元 |
序号 | 名称 | 施工范围 | 计划 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 信息 |
1 | 灵宝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年第二批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原X**线南头至卫家磨段修复性养护工程项目 |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答疑纪要等列明的所有内容 | **日历天 | 马丽 | 豫(略)** |
三、评审专家名单
陈磊、左建华(组长)、李昭萍(业主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由成交单位承担,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河南省投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文件中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计取,代理服务费为(略)。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本公告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公示期(1个工作日)满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的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名称:三门峡市(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组织机构代码证:9(略)**Y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监督单位:灵宝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联系电话:(略)-(略)
监督单位:灵宝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电话:(略)-(略)
招标人:灵宝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地址:(略)
代理机构:(略)
公司地址:(略)B座**室
联系人:(略)
电话:(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