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巩义市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普惠性项目(河洛镇源村)-
成交结果公告
(略)受巩义市河洛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年巩义市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普惠性项目(河洛镇源村)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磋商、定标,现就本次磋商的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1.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
1.1项目名称:**年巩义市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普惠性项目(河洛镇源村)
1.2采购编号:【HXZB】(略)
2.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2.1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2预算金额:(略)(最高限价:(略))
2.3采购范围:竞争性磋商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所有工程内容。
2.4项目地点:(略)
2.5资金来源:财政奖补资金
2.6工期要求:**日历天
2.7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8标段划分:1个标段。
2.9合同履行期限:**日历天。
2.**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评审信息
3.1评审日期:**年6月**日
3.2评审地点:(略)
4.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略)
供应商地址:(略)
成交金额:(略)
工期:**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项目经理:周帅领
5.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恒信咨询网》上发布。
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6.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巩义市河洛镇人民政府
联系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联系地址:(略)(东区)**号楼B座6楼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略)(略)
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略)
**年7月1日
**(略)(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