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洛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计算机、网络等设备维保及驻场运维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洛阳市洛龙区浙大科技创意园9幢8(略)会议室(地址)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7月**日上午9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BCZB-**-**
2.项目名称:洛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计算机、网络等设备维保及驻场运维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略)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采购需求:
6.1采购内容:洛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计算机、网络等设备维保及驻场运维服务项目,项目位于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号,项目内容主要包含对洛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市区交管单位(含机关大楼)的各类计算机设备、各类网络设备及交警支队机关大楼网络及内线电话、UPS不间断电源、精密空调设备、督查监控设备等核心设备维保及驻场运维服务。
6.2服务地点:(略);
6.3质量要求:合格,符合采购人要求。
7.服务期限:一年,服务期满双方均无异议,经采购人考评合格后续签合同,续签合同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年(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证书);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监狱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4.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政【**】**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须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以及违背承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的承诺(投标文件中须附《洛阳市政府采购投标人信用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
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投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略)至(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至**:**,**:**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略)
方式:现场获取
现场获取:获取文件时携带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到洛阳市洛龙区浙大科技创意园9幢8号领取。
售价:(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略)上午9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五、开启
时间:(略)上午9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已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洛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