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新田大道消防站建设项目
变更公告
河(略)代理的郑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新田大道消防站建设项目,现对该项目发布变更公告。
一、项目名称:郑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新田大道消防站建设项目
二、项目编号:**-GC-**
三、首次公告日期及发布媒介
**年6月**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现需对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进行以下变更:
1.原招标公告3.4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至少一项建筑工程施工业绩(**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相关业绩需出具施工合同,且单项合同签约金额不少于(略)或建筑面积不低于**㎡的公共建筑工程土建施工项目)。
变更为:投标人须具有至少一项建筑工程施工业绩(**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相关业绩需出具施工合同,且单项合同签约金额不少于(略)或建筑面积不低于**㎡的公共建筑工程土建施工项目)。
2.原招标公告3.6信誉要求中,补充添加“(7)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7号文件规定,被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具体要求详见通知内容(提供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查询结果应显示查询时间)。”
3.原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略)-**年**月9日;
变更为:(略)至**年7月**日。
4.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略)**时**分;开标地点:(略)A区第二开标室;
变更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略)**时**分;开标地点:(略)A区第三开标室。
5.招标文件中其他修改内容详见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答疑澄清文件,请各投标人务必尽快登录交易系统后台进入答疑澄清文件下载界面下载答疑澄清文件,以免影响投标文件制作,以澄清后下载的招标文件为准。
6.本次变更公告已向监督部门备案,其他内容保持不变。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五、变更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变更公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市消防救援支队
地 址:(略)
联 系 人:黄雅蕾
电 话:(略)
传真:无
邮 箱:(略)
招标代理机构:河(略)
地址:(略)B座7楼
联 系 人:王建辉
电话:(略)
传真:无
邮箱:(略)
监督单位: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工程招标投标监管处
地址:(略)
电话:(略)-(略)
传真:(略)
邮箱:(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