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豫财磋商采购-**-**
2、采购项目名称:中原工学院新建箱涵管线迁改恢复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略)
5、评审日期:(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备注信息 |
豫政采(2)(略)-1 | 本项目工程量清单、磋商文件及施工图纸等 | (略) | 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白璧镇金凤路与锦泰东大街交叉口建工大厦一楼**房间 | (略) | 元 | 评审总得分:**.**分 |
序号 | 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
1 | 中原工学院新建箱涵管线迁改恢复项目 | 中原工学院龙湖校区渤海路文昌路口新建箱涵施工前后给排水系统的迁改与管道恢复、雨水系统的迁改与管道恢复、高低压电缆的成品保护、暖气系统管道的封堵与系统恢复及新建箱涵建设期间污水中固体废物的清运等。本项目工程量清单、磋商文件及施工图纸等 | **日历天 | 王岚 | 豫(略)0(略) |
三、评审专家名单
常聪、任刘阳、杨勇(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招标代理费参考河南省招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号)。
收费金额:(略)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中原工学院采购与招标中心》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同时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以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参与评审但未中标的,告知其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质疑函的内容按财政部**号令的规定提供)。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原工学院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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