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宗地编号: | RN-**-**号 | 宗地总面积: | **.**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爱民路与工业路交叉口西北侧 |
| 年限: | **年 | 容积率: | 1.**≤ | 建筑密度(%): | **.**≤ |
| 绿化率(%): | ≤**.** | 建筑限高(米): | ≤**.**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 二类工业用地 | |||||
| 用途明细: |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 二类工业用地 | **.** | ||||
| 投资强度: | (略)/公顷 | 保证金: | (略)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略)BA** |
| 起始价: | (略) | 加价幅度: | (略)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在汝南县内,有欠缴土地出让金、闲置土地等行为的用地单位和个人不得参与宗地竞买活动。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在互联网上交易,即通过登陆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网站(http://ggzy.(略)/tpfront/),然后点击“土地交易登陆”进行。凡办理数字证书,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均可参加网上拍卖出让活动。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略) 至(略)到 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略) 至 (略) 到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略) **时**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略) **时**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略) **时**分在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一)网上拍卖有关时间及其他事项如有变动,以网上交易系统发布的通知为准。 (二)拍卖出让活动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竞得入选人持经汝南县地产交易中心确认的网上竞得入选人证明和出让文件要求提交的相关资料,提交汝南县自然资源局进行审查。经审查无误后将竞得入选人确定为竞得人,由汝南县自然资源局与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不符合要求的,竞得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其他规划条件按照规划条件通知书(编号(略)**TJ**)及RC-F**-**地块修建性详细规划规定的标准执行。 (四)耕地开垦费、土地契税等其他相关税费由土地使用权竞得人按规定另行缴纳。 (五)该宗地起始价(略)/亩,竞价增幅为(略)/亩。( 六)该宗地实行“标准地”出让,土地竞得人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同时,与汝南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工业项目“标准地”履约监管协议》,并根据需要出具《“标准地”企业信用承诺书》,主要履约指标为:出让年期**年,亩均投资强度(略)/亩以上,亩均税收(略)/亩,投资规模(略)以上,亩均主营业务收入(略)/亩以上,亩均利润(略)/亩以上,单位总产值能耗0.6吨标准煤/万元以下,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配建标准为占地面积不得超过总用地面积的7%,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总建筑面积的**%,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符合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要求。 (七)受让人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一个月内缴清全部出让价款**%,余款在一年内缴清。受让人在支付第二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时,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价款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利息。逾期不缴纳者,按照双方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联系地址:(略) 联系 人:孙女士 联系电话:(略)-(略)开户单位:无开户银行:无开户账号: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