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第二次)
潢川县人民法院将于**年7月**日**时至**年7月**日**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潢川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户名:潢川县人民法院)进行第一次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河南省潢川县3街道**街坊迎宾路西侧吴中有自建房1幢**号房地产,混合结构,房产面积为**.**平方米,土地用途为综合用地,土地性质为出让,宗地面积为**平方米,土地使用期限终止日期为(略),不动产权证号为豫(**)潢川县不动产权第**号。
(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起拍价:(略)元,保证金:(略),增价幅度:(略)。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年7月**日**时(工作时间)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请自行安排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详细情况可向物业及相关部门了解,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标的物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等情况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六、标的物如能过户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按相关法律规定各自承担应当承担的部分。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各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特别提醒成交价不含税费,成交后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相关程序自行询问其他相关部门。
七、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如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年7月**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年7月**日**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潢川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略)潢川支行,账号:(略)**(略)3)。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略)/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一、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该材料仅为竞价成功确认书,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非《拍卖成交确认书》。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略)-(略)
网络拍卖程序咨询(略)(工作日上午9:**-**:**)
监督电话:(略)-(略)
联系地址:(略)
潢川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七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