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郑州市教育局郑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年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专家选拔推荐和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专家综合考核工作的预通知>》有关要求,学校拟开展**年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专家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长期在第一线从事职业教育教学、教学科研、教学管理的在岗人员。
申报人员必须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勇于改革创新,出色履行岗位职责,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满足《实施意见》(见附件)相应评审条件。
原则上,推荐的省级职业教育教学专家需从市级职业教育教学专家中产生。
违反师德师风或存在学术不端行为并因此受到处罚的,实行一票否决,不得作为推荐候选人。
**岁(**年1月1日后出生)以下并符合《实施意见》评审条件的青年人才,可不受分配指标限制,按行政隶属关系和规定程序直接向所在单位申报。
二、开辟绿色通道
凡担任教育系列(相近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近5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不受《实施意见》评审条件和本地本部门申报名额限制:
(1)本人入选世界技能大赛中国技术指导专家组或教练组。
(2)本人或者作为主教练指导学生参加世界技能大赛获得奖牌。
(3)本人或者作为主教练指导学生参加全国职业技能大赛获得金、银、铜牌。
(4)担任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一类赛裁判长或河南省职业技能大赛总裁判长。
(5)担任院(校)级主要领导期间,带领所在单位人员在世界技能大赛获得奖牌或在全国职业技能大赛获得金牌。
上述业绩成果截止时间为**年5月**日。
请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整理材料,于7月7日下午5点前将申报材料(附件1、2、3、4及支撑材料原件、所在单位推荐报告)交至人事处**。
联系人:(略):**
人事处
**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