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平县人民法院将于**年8月8日**时至**年8月9日**时止(延时顺延)在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略),户名:西平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陈开来所有的驻马店市西平县柏城龙泉大道西段路南银铃华苑二期**号楼1单元1-2-**房产,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
评估价:(略),起拍价:(略),保证金:(略),增价幅度:(略)。
二、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拍卖以最高出价成交,优先购买权人可以在不加价的情况下行使优先权;无人报名或出价的,拍卖流标。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程序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时5分钟。
四、拍卖标的以现状为准,本院提供的评估报告、文字、图表、视频等任何资料不构成对本标的的瑕疵担保。有权机关确认的标的信息与本次司法拍卖披露的信息不一致的,以有权机关确认的信息为准,但拍卖成交价不做调整。
五、本院网拍小组对上述标的物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网拍小组具体安排,联系方式:(略)-(略))。
重要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详细情况可向本院网拍小组及相关部门了解,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确认。
六、根据本院工作人员调查,拍卖标的存在以下瑕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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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价程序开始前7日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有关的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的,可向本院如实举报。
九、申请执行人、优先购买权人或委托他人参与竞拍的,请于竞价程序开始前到本院现场报名。
普通竞买人应在竞价程序结束前通过淘宝网在线报名,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
拍卖成交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将退回原缴款账户(不计利息);拍卖未成交或者拍卖中止暂缓撤回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将退回原缴款账户(不计利息)。
买受人的拍卖余款须在竞价程序结束后3日内通过下列方式之一缴纳:
1、缴纳至西平县人民法院案款账户(户名:西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西平县支行柏城分理处,行号:(略)**,账号:(略)(略)** )。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
https://(略)/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十、标的权属转移登记由买受人凭本院执行裁定书自行办理,标的物办理产权变更所产生的税、费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相应主体负担。竞买人是否符合权属转移登记条件,请竞买人提前联系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标的物若有原户口未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水、电、气等户名变更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十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后,淘宝网将生成相应的《网络司法拍卖成交确认书》,确认书中将载明买受人姓名/名称等身份信息。
特别提醒: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竞买须知》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本院咨询。
本院联系人:(略)-(略)
联系地址:(略)
西平县人民法院
**年7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