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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三自然示范挂告字[ **] 1号
经灵宝市人民政府批准,灵宝市自然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 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 面积(m2)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年) |
竞买 保证 金(万元) |
有无 底价 |
起始价(万元) |
增价幅度(万元) |
||
容积 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
**-**-** |
神泉路东、崇贤路北 |
** |
供电用地 |
PA<0.6 |
<**% |
>**% |
**年 |
** |
无底价 |
** |
**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参与竞买:
1、在辖区内有欠缴土地出让金行为且未纠正到位的;
2、有土地违法行为未经处理到位的;
3、列入诚信黑名单的单位和个人禁止参与报名;
4、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禁止参与竞买的。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在进行网上报名前,竞买人要对自己的资格进行审查。挂牌出让活动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竞得入选人将网上竞得入选人证明和出让文件要求提交的资料,提交灵宝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审查。经审查无误后将竞得入选人确定为竞得人,由灵宝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不符合要求的,竞得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本次挂牌竞买人须在电子城内信安CA公司办理CA证书、在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中提交申请,不接受电话、邮寄及口头报名。
六、本次挂牌出让的土地为现状出让,未尽事宜详见公告,并以出让地块挂牌公告为准。
七、申请人可于**年7月7日8时**分至**年8月5日**时**分前到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报名。并在约定时间内按网上生成的保证金账号交纳竞买保证金、交纳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8月5日**时**分。
八、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牌时间为:
**-**-**:**年7月**日8时**分至**年8月7日9时**分;
九、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挂牌时间截止时,确定最高报价及其报价者,成交后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
十、公告人:灵宝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三门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 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灵宝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三门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 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略) (略)
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组织服务科 (略) (略)
联 系 人:三门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 杜女士
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组织服务科 王先生徐女士
灵宝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三门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
**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