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新华书店交通路卖场服务台及电路、配套设备采购
成交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名称:驻马店市新华书店交通路卖场服务台及电路、配套设备采购
二、采购编号:ZXYCG-**-**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7月7日
五、评审日期:**年7月7日
六、成交候选人情况
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略);
最终报价:(略);
项目地点:(略);
工期:**日历天;
质量标准:满足国家、行业规范及达到磋商文件要求;
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2年;
项目经理:崔鹏鸽 豫(略)0(略);
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响应文件资格要求。
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略);
最终报价:(略);
项目地点:(略);
工期:**日历天;
质量标准:满足国家、行业规范及达到磋商文件要求;
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2年;
项目经理:张天伟 豫(略)**;
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响应文件资格要求。
第三成交候选供应商:(略)。
最终报价:(略);
项目地点:(略);
工期:**日历天;
质量标准:满足国家、行业规范及达到磋商文件要求;
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2年;
项目经理:古廷华 豫(略)**;
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响应文件资格要求。
七、成交候选人公示发布媒介
本次成交候选人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同时发布。
八、提出异议的渠道及方式
公示期三天,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质疑函的内容应包含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事实依据、必要的法律依据等),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九、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河(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张国航
联系电话:(略)-(略)
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D座**
联 系 人:葛先生、卞女士、张女士
电 话:(略),(略)
邮 箱:(略)
**年7月9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略)(略)(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