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许昌高级中学“智慧食堂”项目
2、项目编号:A**H**M(略)/**
3、原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北京时间**年7月**日**时**分
1、原招标文件
第三章 评标办法
四 | 商务部分评审 | 企业业绩:供应商提供的**年以来的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1份得1分,最高得3分 注:1、评标时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为准。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上资料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电子章。 2、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不可同时使用。 3、类似项目业绩指:智慧校园类项目。 | 3.0 |
项目经理:1.拟派项目经理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含)以上得2分,中级职称得1分,其他不得分。(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扫描件,并加盖电子章) 2.类似项目业绩:提供的 **年1月1日以来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份合同得1分,最多得3分。 注:1、评标时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为准。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上资料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电子章。 2、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不可同时使用。 3、类似项目业绩指:智慧校园类项目。 | 5.0 |
变更为:
第三章 评标办法
四 | 商务部分评审 | 企业业绩:供应商提供的**年以来的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1份得1分,最高得3分 注:1、评标时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为准。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上资料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电子章。 2、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不可同时使用。 | 3.0 |
项目经理:1.拟派项目经理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含)以上得2分,中级职称得1分,其他不得分。(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扫描件,并加盖电子章) 2.类似项目业绩:提供的 **年1月1日以来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份合同得1分,最多得3分。 注:1、评标时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为准。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上资料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电子章。 2、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不可同时使用。 | 5.0 |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内容不变。
四、联系方式:
(略):(略)许昌分行
地 址:(略)
代理机构:河(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
邮箱:(略)
发布日期:**年7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