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投供应链、兴梁诉商丘数智、福建以晴等合同纠纷案件项目
成交公示
(略)受(略)、商(略)的委托,就发投供应链、兴梁诉商丘数智、福建以晴等合同纠纷案件项目按规定程序进行了竞争性磋商,现将本次磋商的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名称:发投供应链、兴梁诉商丘数智、福建以晴等合同纠纷案件项目
2、采购编号:QYZB-(略)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采购控制价:(略)
5、采购内容:详见服务需求
6、服务期限:3年
7、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
8、服务地点:(略)
9、分包情况:本项目共分为一个包
**、政府采购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号)的规定,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须为中、小、微型企业或监狱、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并提供声明函。)。
二、磋商日期:**年7月**日上午9:**时
磋商地点:(略)
三、成交信息
成交单位 | 注册地址 | 成交价 | 服务期限 | 质量要求 |
河南旺斌律师事务所 | 河南省郑州市黄河路**号7号楼7层**号 | (略) | 3年 | 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 |
四、公示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网站发布。
五、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略)、商(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
代理机构:(略)
联 系 人:郭女士
联系电话:(略)
本项目公吿期限为一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如对结果公吿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吿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单位和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原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若回复不满意的,按有关规定向相关监督部门投诉。
**年7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