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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义市文物局博物馆馆藏青铜器保护修复项目-成交公告【发稿时间:(略)作者:来源:阅读次数:】
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采购项目编号:巩财磋商采购-**-** |
2、采购项目名称:巩义市文物局博物馆馆藏青铜器保护修复项目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略) |
5、评审日期:(略) |
二、成交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备注信息 | 巩财磋商采购-**-**-1 | 磋商文件内的全部内容 | (略) | 河北省保定市曲阳县路庄子乡马羊村村 西(现代雕塑产业园内) | **,**.** | 元 | 评审总得分:**.**分 | 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巩义市文物局博物馆馆藏青铜器保护修复项目 | 磋商文件的规定全部内容 | 合格、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 | 一年,**个月 | 合格、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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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评审专家名单 |
毛钦彪、杨化锋、白相国(采购人代表) |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收费标准: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号(以成交金额为计费基数),由成交人支付。 |
收费金额:**,(略) |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巩义市政府采购网》、《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1.评审地点:(略);2.定标日期为(略);3.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如有异议者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将不再受理。 4.监督单位:巩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 地址:(略) 电话:(略)-(略) |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 采购人信息 |
名称:巩义市文物局 |
地址:(略) |
联系人:(略) |
联系方式:(略)-(略)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名称:(略) |
地址:(略) |
联系人:(略) |
联系方式:(略)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略) |
联系方式:(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