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开封市生态环境局拟对(略)年产**台电磁流量计传感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7月**日-**年7月**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 预防对策和措施 |
(略)年产**台电磁流量计传感器项目 |
河南省开封市顺河回族区汴东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宏达大道以西、汴京路以北青网科技园2号地块**号楼1-2层 |
(略) |
(略) |
项目位于开封市顺河回族区汴东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宏达大道以西、汴京路以北青网科技园2号地块**号楼1-2层,主要年产**台电磁流量计传感器,项目总投资(略),其中环保投资(略)。 |
1.废气。焊接废气、打磨废气引至“袋式除尘器”处理,抛丸废气经自带“袋式除尘器”处理,上述三种处理后的废气通过**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表2二级排放标准要求。喷漆废气、烘干废气、危废间废气引至“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通过**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表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执行《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标准限值要求。 2.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办公生活废水,经(略)排污口排入开封市东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废水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及开封市东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3.噪声。四周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类标准。 4.固废。项目固废应全部妥善处置或综合利用,一般工业固废暂存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进行控制。项目产生的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等属于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的要求,收集后暂时存放于危废暂存间,定期由具备危险固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严防二次污染。 |
二、听证告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