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陵县城市管理局宁陵县城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宁陵县城市管理局宁陵县城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
1.2、采购编号:商宁财采招-**-9;
项目编号:SNGC-**-**;
招标编号:商工程〔**〕**号;
1.3、项目代码:**-**(略)-**
1.4、招标控制价:
第一标段控制价:(略).(略)(其中:分部分项工程费总额(略).(略);规费(略);税金(略);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略);暂列金额(略);专业暂估价(略);措施费(不含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略))。
第二标段控制价:(略).(略)(其中:分部分项工程费总额(略).(略);规费(略);税金(略);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略);暂列金额(略);专业暂估价(略);措施费(不含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为(略))。
二、更正事项及内容:
1、原招标公告中:
2.**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2个标段
第一标段:信陵路+大沙河泵站
第二标段:昆仑路万寿路+吴王沟清水河泵站
现更正为:
2.**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2个标段
第一标段:信陵路+大沙河泵站
第二标段:昆仑路+吴王沟清水河泵站
2、原招标公告中:
3.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其以上资质。
3.3 业绩要求:自**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具有一个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网页版结果公告、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或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
现更正为:
3.1投标人资质要求:
第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其以上资质。
第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其以上资质。
3.3 业绩要求:
第一标段:自 **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具有一个符合《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施工规范的顶管段管道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网页版结果公告、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或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
第二标段:自**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具有一个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网页版结果公告、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或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
3、原招标公告中:
3.5.2 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 ”网站(https://www.(略)/)“信用服务 ”- “失信被执行人 ”-跳转至“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网站(http://zxgk.(略)/shi xin/)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须显示姓名及身份号码)、拟派项目经理(须显示姓名及身份号码)(监理标段为总监理工程师)的失信被执行人情况,被列入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应在公告发布后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做在投标文件中。
现更正为:
3.5.2 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 ”网站(https://www.(略)/)“信用服务 ”- “失信被执行人 ”-跳转至“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网站(http://zxgk.(略)/shi xin/)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须显示姓名及身份号码)、拟派项目经理(须显示姓名及身份号码)的失信被执行人情况,被列入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应在公告发布后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做在投标文件中。
4、原招标公告中:
3.6.4每家投标单位((略),关联关系界定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招标文件约定执行)仅能针对本项目的一个标段提交投标文件,不得同时参与两个标段的投标。若发现同一投标单位(含关联公司)参与多个标段投标,其所有标段的投标文件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作废标处理。
现更正为:
3.6.4每家投标单位仅能针对本项目的一个标段提交投标文件,不得同时参与两个标段的投标。
5、本项目施工图纸有误,现已重新上传。
注:请各潜在投标人重新下载最新的施工图纸及固化招标文件,以最新发布的为准,给各潜在投标人造成的不便,敬请理解!
三、发布更正公告媒介
本次更正公告同时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丘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商丘市)》上发布。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陵县城市管理局
地 址:(略)
联系人: (略)
联系电话: (略)-(略)
邮箱:(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A座**A**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邮箱:(略)
监督单位:宁陵县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
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略)
邮箱:(略)
(略)
**年 7月**日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的公告信息以其法定媒体发布的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