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洛龙集采【**】**号
2.采购项目名称:洛龙区李屯三期城中村地基基础检测、沉降观测及基坑监测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磋商公告发布日期:(略)
5.评审日期:(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1.采购内容:本项目为洛龙区李屯三期城中村地基基础检测、沉降观测及基坑监测项目,项目位于洛阳市洛龙区伊洛路与学府街交叉口西南部。基坑监测和沉降观测项目基坑周长约**m,东西长约**m,南北长约**m,9#楼垫层底标高为**.**m,基坑开挖深度**.**m;二层地下室区域施工垫层底标高**.**m,基坑开挖深度为**.8m,基坑支护采用土钉墙及复合土钉墙支护形式,共分为4个剖面。地基基础检测项目共规划有九栋高层住宅楼(楼房编号为1#~9#)以及幼儿园(编号为**#)、邻里中心(编号为**#)、临街商业(编号为**#、**#)、配电用房(编号为**#)及大型地下车库等1#楼、2#楼、3#楼、5#楼基础形式为筏板基础,6#楼基础形式为筏板基础,9#楼基础形式为筏板基础,4#楼、7#楼、8#楼基础形式为桩筏基础,地下车库基础形式为独立基础(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3.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至完成服务工作内容结束。
4.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强制性标准、设计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
5.服务地点:(略)
6.包(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二个标段。供应商可投多个标段,仅可中一个标段。
三、成交情况
一标段:
包号 | 采购内容 | 成交单位名称 | 地 址 | 成交 价格 | 单位 | 备注信息 |
1包 | 洛龙区李屯三期城中村改造EPC项目基坑位移及主楼沉降监测工程一标段 | (略) | 长春市朝阳区安达街**号 | **.0 | 元 | 评审总得分:**.0分 |
| 序号名称服务质量要求服务期服务地点1洛龙区李屯三期城中村改造EPC项目基坑位移及主楼沉降监测工程一标段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强制性标准、设计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至完成服务工作内容结束。采购人指定地点。 |
二标段:
包号 | 采购内容 | 成交单位名称 | 地 址 | 成交 价格 | 单位 | 备注信息 |
2包 | 洛龙区李屯三期城中村改造EPC项目地基基础检测工程二标段 | 洛阳市金鉴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 司 | 洛阳市西工区九都路**号院 | **.0 | 元 | 评审总得分:**.0分 |
| 序号名称服务质量要求服务期服务地点1洛龙区李屯三期城中村改造EPC项目地基基础检测工程二标段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强制性标准、设计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至完成服务工作内容结束。采购人指定地点。 |
四、评审专家名单
王晓、时明业、张东芝。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参考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计算标准(豫招协【**】** 号)文件收费方式标准。收费金额:一标段:(略),二标段:(略)。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缴纳。
六、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洛(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孙先生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洛(略)
地址:(略)A**室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联 系 方式:(略)
(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