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改造工程项目结果更正公告
(略)受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的委托,就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改造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就本次磋商采购结果更正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改造工程项目
2、招标编号:商政采〔**〕**号
3、项目编号:商睢财采磋-**-**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项目控制价:(略)
二、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及时间
本项目招标公告于(略)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商丘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三、磋商信息
1、磋商时间:(略)
2、磋商地点:(略)
3、磋商小组名单:石友福、王雪梅、张秀全(采购人代表)
四、磋商结果
经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确认成交供应商如下:
成交供应商:(略)
成 交 价:(略)元大写:贰佰伍拾捌万陆仟贰佰零陆元整
注册地址:(略)
施工范围: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施工工期:**日历天
项目经理:裴杰
执业证书信息:二级建造 师证书编号:豫(略)**
五、变更内容
原公告内容:
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参照最新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 号文件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收费金额:(略)。
现变更为: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参照最新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 号文件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收费金额:(略)。
六、更正原因
因在原结果公告中招标代理服务费中输入错误,故作出更正。
七、公告期限:本项目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八、质疑和投诉渠道
各有关当事人如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原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若回复不满意的,按有关规定向相关监督部门投诉。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代理机构:(略)
地址: (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监督单位:睢阳区财政局(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略)
(略)
(略)
竞价报名与附件下载请到网址:https://ggzyjy.(略)/HNSQ/ContentController/content.do?id=**c**-4aa5-4a**-ba**-**e**e**&projectType=ZFCG&huanjie=RESULT_NOTICE¬iceType=RESULT_NOTIC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