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及华中师范大学附属息县高级中学智慧食堂项目中标结果公示
(略)(略)河南省分行的委托,(略)及华中师范大学附属息县高级中学智慧食堂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评审,现就本项目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略)及华中师范大学附属息县高级中学智慧食堂项目;
2、项目编号:BOC-0(略)
3、招标范围:本次采购的设备为食堂消费机,主要用于食堂收银员输入应收款金额,就餐人员通过刷餐卡或扫码或人脸识别,从个人餐费账户中扣除相应金额。包括台式消费机和挂式消费机共**台,其中安钢项目**台,华中师范息县附中项目**台。
4、供货及安装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天内完成软硬件产品的部署;7天内完成上线试运行及培训工作。供货安装到投产总时间不得超过**天。
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二、评标信息
评标时间:**年7月**日
评标地点:(略)
三、评标结果
中标人:(略)
中标价:(略).(略)(含税),(略).** 元(不含税)。
供货及安装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天内完成软硬件产品的部署;7天内完成上线试运行及培训工作。供货安装到投产总时间不得超过**天。
四、公告媒体
本公告在《中国银行中银智采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发布。
五、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略)河南省分行
地 址:(略)-1号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略)
地 址:(略)A区**层**号
联 系 人:杨永丽、田兴、平云霞、史岩岩
联系方式:(略)-(略)
电子函件:(略)
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三日内(每天9:**-**:**(法定节假日除外))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书应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