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略)委托,就其**(略)食堂食材定点供应商项目举行国内竞争谈判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评审、谈判,现就本次谈判的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略)食堂食材定点供应商项目
项目编号:PROJ(略)**
二、谈判公告媒体及日期
本次谈判于**年7月1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略)信阳市公司内网》上发布竞争谈判公告。
三、谈判信息
谈判日期:**年7月**日
谈判地点:(略)B座三楼会议室
四、成交候选人推荐信息
根据竞争谈判文件要求谈判小组对通过初步审核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了独立的详细评审,并提交最终报价,谈判小组成员根据最终得分排序从得分高到低进行了成交候选人推荐。
排序 | 成交候选人名称 | 谈判最后总报价 (优惠率) | 资格能力条件 |
1 | 光山县全日鲜食品超市 | 6.**% | 符合竞争谈判文件要求 |
2 | 光山县鲜生活便利店 | 4.**% | |
3 | 光山县毛乐食品超市(个体工商户) | 4.**% |
五、本次谈判联系事项:
采购人:(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B座三楼东侧
联系人:(略)
电 话:(略)、(略)
电子邮件:(略)
监督部门电话:(略)-(略)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候选人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示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代理机构以异议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函将不予受理。
**年7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