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睢阳区高辛镇许王庄村蔬菜产业发展建设项目结果公告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年睢阳区高辛镇许王庄村蔬菜产业发展建设项目
1.2项目编号:GXXM-**-**
1.3采购控制价:(略)
1.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5项目内容:竟争性谈判文件、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1.6项目地点:(略)
1.7计划工期:**日历天
1.8质量要求:合格,达到国家及行业质量验收标准
1.9标段划分及控制价:共划分一个标段
二、谈判公告发布日期及媒体
本项目于**年7月**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三、谈判信息
谈判时间:**年7月**日上午**时**分
谈判地点:(略);
谈判小组成员:付桂英、马彬、郭埔铭
四、供应商排名情况:
供 应 商 名 称 | 最终报价(元) | 排名 |
(略) | **.** | 1 |
(略) | **.** | 2 |
(略) | **.** | 3 |
五、中标情况:
经采购人商丘市睢阳区高辛镇人民政府确定中标人如下:
成交单位:(略)
项目经理:赵得龙 证书名称: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证书编号:豫 (略)0(略)
注册地址:(略) ** 号
成交价:小写:(略) 大写:伍拾捌万元整
质量要求:合格,达到国家及行业质量验收标准
计划工期:**日历天
六、废标单位及原因:无
七、代理服务费及金额
本项目的代理服务费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 号文件收取,费用:(略)。
八、联系方式:
(略):商丘市睢阳区高辛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略)
地址:(略)
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本项目成交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如对结果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原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若对回复不满意的,按有关规定向相关监督部门投诉.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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