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JZFCG-G(略)号
2、采购项目名称:许昌市公安局示范区分局购买餐厅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6月**日
5、评审日期:**年7月**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许昌市公安局示范区分局购买餐厅服务项目包括:为许昌市公安局示范区分局餐厅和尚集派出所餐厅,共两个餐厅提供日常管理、食品原材料的采购及加工制作、服务团队的配备及管理、服务辖区卫生保洁、环境卫生、设备维护管理、消防安全等服务。
三、中标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备注信息 | |||||||
JZFCG-G(略)号-A | 许昌市公安局示范区分局购买餐厅服务项目 | (略) | 河南省郑州市航空港三官庙办事处全通产业园2号楼1楼**号 | (略).** | 元 | 评审总得分:**.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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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评审专家名单
刘振强(主任、经济、技术评标专家)、冯前进(经济、技术评标专家)、高洪涛(经济、技术评标专家)、尤霞(经济、技术评标专家)、李卫丽(经济、技术评标专家)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收费标准:按照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费指导意见》(豫招办〔**〕**号)文件规定收取。 |
收费金额:(略) |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许昌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许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各投标人对中标(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可以在中标(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通过许昌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一次性提出(质疑函内容按照财政部**号令规定提供),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许昌市公安局示范区分局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A座号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项目联系方式:
(略):朱登凯
联系电话:(略)
许昌市公安局示范区分局
**年7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