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生态环境局虞城分局虞城县大气污染防治精细化管控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略)受商丘市生态环境局虞城分局的委托,就商丘市生态环境局虞城分局虞城县大气污染防治精细化管控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报名,现将该项目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商丘市生态环境局虞城分局虞城县大气污染防治精细化管控服务项目
1.2招标编号:商政采〔**〕**号;项目编号:虞财采招-**-**;
1.3 采购内容及范围:采购需求内的全部内容;
1.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标准规范要求,通过甲方组织的专家验收。
1.5服务期:**个月;
1.6项目地点:(略);
1.7 采购控制价:(略).(略);
1.8标段划分:一个;
1.9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政策: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得营业执照。
2.2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略))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截止时点: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在本公告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2.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开始时间默认为公告发布时间,截止时间是开标时间;
2.地点:(略)(http://ggzyjy.(略))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年8月**日上午**:**(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年8月**日 ** 时 ** 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年8月**日 ** 时 ** 分(北京时间);
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
3.本次采购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请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时间内,登录远程开标大厅网址,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签到、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如有)等活动,具体流程见“投标人须知-开标及评标 ”。
4.如有系统操作疑问可在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办事指南-系统操作指南 ”下载《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操作指南》最新版本查看或关注中心网站首页通知公告中对各功能启用的通知。
5.代理费用收取方式及标准:按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豫招协【**】**号”文件中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收取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
6.各潜在投标人对本项目有异议的,应当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签字并加公章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线上异议操作流程请参考**年6月**日发布的通知公告《关于开通项目在线质疑/异议或投诉处理功能的通知》。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丘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商丘市生态环境局虞城分局
联系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代理机构:(略)
联系地址:(略)(东区)**号楼C座大厦4层**号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略)
**年7月**日
竞价报名与附件下载请到网址:https://ggzyjy.(略)/HNSQ/ContentController/content.do?id=d2a**-b3c4-**e5-b**-**dfd**&projectType=ZFCG&huanjie=NOTICE¬iceType=NOTIC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