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受南阳市师范学院委托,就南阳师范学院**届毕业生宿舍房间粉刷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磋商评定,现就本次磋商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1.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南阳师范学院**届毕业生宿舍房间粉刷项目
2、项目编号:Nysy-竞争性磋商-**-**
2.磋商公告媒体及日期
2.1磋商公告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2.2磋商公告日期:**年7月**日至**年7月**日
3.磋商信息
3.1磋商日期:**年7月**日
3.2磋商地点:(略)S**招投标室
3.3磋商小组名单:周波(组长)杨建涛、易书林
4.评审结果:
(1)南阳师范学院**届毕业生宿舍房间粉刷项目一标段
成交供应商:(略)
地址:(略)C座3楼**室
成交金额:(略)(大写:贰拾柒万捌仟伍佰元整)
工期:**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2)南阳师范学院**届毕业生宿舍房间粉刷项目二标段
成交供应商:(略)
地址:(略)
成交金额:(略)(大写:贰拾柒万贰仟元整)
工期:**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3)南阳师范学院**届毕业生宿舍房间粉刷项目三标段
成交供应商:(略)
地址:(略)
成交金额:(略)(大写:贰拾肆万玖仟陆佰伍拾叁元壹角元整)
工期:**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5.确定成交供应商日期:**年7月**日
6.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南阳师范学院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略)
地址:(略)
采购代理机构:南阳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地址:(略)
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将不再受理。
国有资产管理处
**年7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