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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生态环境局台前分局机动车遥感检测工作第三方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公告 河南-郑州 2025-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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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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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正文
下文中(略)为隐藏内容,仅对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注册/登录或拨打咨询热线 010-89352896
项目名称濮阳市生态环境局台前分局机动车遥感检测工作第三方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E(略)**D**招标人濮阳市生态环境局台前分局
交易分类政府采购-服务类行政监管单位台前县财政局
交易来源: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日期:(略) **:**
濮阳市生态环境局台前分局机动车遥感检测工作第三方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濮阳市生态环境局台前分局机动车遥感检测工作第三方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台财磋商采购-**-8

三、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略)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①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号)文件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号)文件规定,给予小微型企业供应商的投标报价**%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参与评审,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号),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供应商如符合“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标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未提供声明函者响应无效。

②监狱企业视同中小型企业,享受中小型企业同等政策待遇。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③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融资难、融资贵问(略)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投标人,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

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

五、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内容:为全面提升我县移动源污染防治工作水平,以机动车遥感检测工作为监管重点,充分运用移动源污染科技化监管手段,推动移动源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降低,促进我县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我县需重新启动原有4套机动车尾气遥感检测设备,对台前县4套机动车尾气遥感设备开展技术服务,确保4套遥感检测系统设备达到良好运行状态并提供一年运维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2、服务期限:**天内完成设备恢复正常并提供符合法规要求的校准证书。开展一年运维服务。

3、服务要求:满足招标人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

4、服务地点:(略)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6、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包。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

六、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年度或**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供应商注册时间距采购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采购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银行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内任意1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根据濮阳市财政局《关于政府采购活动中进一步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濮财购〔**〕9号文件,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详见附件),无需提交上述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响应文件中需附《濮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2、开标结束后,磋商小组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略))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略))进行信用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活动;并打印保存查询证明(供应商不再提供)。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供应商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页和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及法人印章)。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同时不得分包,不得转包,实行资格后审。

七、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本次采购活动通过濮阳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进行信息发布、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响应文件的制作以及递交、开标、评标、结果公示实行全程电子化。

1、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前

2、地点:(略)(https://(略)/)

3、方式:登陆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略)/)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

4、售价:(略)。

八、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年8月5日**时**分(北京时间)

2、地点:(略)

3、响应文件提交方式:网上提交

4、本次交易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不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实行网上开标、远程解密。各供应商需要自备计算机且保证网络畅通,能够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略)/(注:使用IE 浏览器)。插入CA数字证书打开投标人界面,参加网上开标。各供应商需通过网络密切关注项目交易全过程,所有交易环节材料均依据电子文件为准。

远程解密及提交二次报价(最终报价)时间:远程解密(解密时间自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始**分钟结束)、提交二次报价(自下达二次报价命令始**分钟结束),由于供应商错过解密、报价时间或其他自身原因导致远程解密不成功或者二次报价(最终报价)不成功,责任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九、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

1、时间:**年8月5日**时**分(北京时间)

2、地点:(略)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濮阳市政府采购网》、《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十一、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活动通过濮阳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进行,信息发布、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文件的制作以及递交、开标、评标、结果公示实行全程电子化。

2.温馨提醒: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已增加电子营业执照扫码登录入口,各交易主体可以申请电子营业执照,通过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扫码登录交易平台参与濮阳市政府采购活动。操作手册见:https://puyang.zfcg.(略)/puyang/content?infoId=(略)**&channelCode=H**。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人:濮阳市生态环境局台前分局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发布人:(略)

发布时间:**年7月**日

相关标段及附件
濮阳市生态环境局台前分局机动车遥感检测工作第三方服务项目我要投标申请保函
?[其他资料]盖章文件--濮阳市生态环境局台前分局机动车遥感检测工作第三方服务项目.pdf下载
?[招标文件][已固化]-濮阳市生态环境局台前分局机动车遥感检测工作第三方服务项目.gef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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