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略)新乡市分行(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略)新乡市分行各县支行餐饮服务外包采购项目(标段一、三、四、五、六、七、八)(项目编号:YZ**-CG·**-新乡市分行-综合管理部-**-**-**)组织单一来源采购,现对本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前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简要说明
1.1项目名称:(略)新乡市分行风险客户贷款公证服务采购项目(标段一、三、四、五、六、七、八);
1.2采购内容:本项目采购内容为各县支行餐饮服务,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署之日起1年。具体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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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段 |
服务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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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标段一 |
封丘县支行餐饮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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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标段三 |
新乡县支行餐饮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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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标段四 |
获嘉县支行餐饮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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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标段五 |
原阳县支行餐饮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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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标段六 |
卫辉市支行餐饮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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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标段七 |
延津县支行餐饮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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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标段八 |
长垣市支行餐饮服务 |
1.3采购包划分: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八个标段,允许兼投兼中。
二、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
招标代理机构于**年7月7(略)官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邮银易采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采购与招标网等平台上发布本项目第一次公开招标公告,于**年7月**(略)官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邮银易采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采购与招标网等平台上发布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在两次公告期间内:标段一只有(略),标段三只有(略),标段四只(略),标段五只(略),标段六只有(略),标段七只有(略),标段八只(略),参与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
根据《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单一来源采购实施办法(**年第二次修订版)》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采购项目,按照采购管理内控审批权限规定完成方案审批后,可实行单一来源采购:(四)经两轮公开采购未能成立,且第二轮公开采购只有一家供应商合格的。”因此本项目标段一、三、四、五、六、七、八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实施采购。
三、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
标段一:(略)
标段三:(略)
标段四:(略)
标段五:(略)
标段六:(略)
标段七:(略)
标段八:(略)
四、公示期及发布媒介
4.1本公示发出之日起3日。
4.2发布媒介:(略)官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邮银易采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采购与招标网相关媒体同时发布。
五、异议的受理方式
此公告自发布之日起3日内有效,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
六、联系事项
采购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略),(略)
联系邮箱:(略)
地址:(略)A座**室
采购人:(略)新乡市分行
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
地址:(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