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津县住房建设和城市管理局延津县生活垃圾处理服务项目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延津招标采购-**-**、延交财招标采购【**】**号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延津县住房建设和城市管理局延津县生活垃圾处理服务项目
3、首次公告日期及发布媒介:(略)、《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乡市政府采购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4、原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略)**时**分(北京时间)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2、原文件获取时间:(略) - (略)(北京时间)
文件获取截至时间变更为:(略)**时**分(北京时间)
3、原开标时间:(略)**时**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变更为:(略)**时**分(北京时间)
4、原采购信息内容
(1)、原招标文件和招标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变更
(2)、原招标文件和招标公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略)
变更为
(1)、增加内容:若生活垃圾焚烧项目所在位置,距离延津县城区(以延津县人民政府所在地为基点)运输距离大于**公里以外的运费由成交供应商负责(供应商自行承诺)
(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略)
5、更正日期:**年4月**日**时**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因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在开标前具有保密性,投标人须及时自行查看项目进展、变更通知等信息,因投标供应商未及时查看而造成的后果自负,特此说明;
2、原招标文件中所涉及以上内容的作相应变更,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投标人重新下载答疑澄清文件,并使用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进行投标文件制作,特此说明,一切内容以变更后新生成的答疑澄清文件为准;
3、监督部门:延津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略)-(略)
延津县住房建设和城市管理局:刘先生 (略)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延津县住房建设和城市管理局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略)
**年4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