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污染防治管控监测能力建设项目变更公告
一、项目名称:大气污染防治管控监测能力建设项目
二、采购编号:(略)
项目编号:QXCGXJ-**-**
三、采购方式:询价
四、更正内容:
原询价文件询价公告中第七项投标人资格要求第2条: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环保设备的销售;
现变更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环保监测\检测设备的销售;
其它不变!
五、其他说明
关于本项目的疑问答复、修改、澄清、补充公告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网站上进行公示。潜在投标人有义务自行查阅或向招标代理机构电话询问确认,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单独告知,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上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布的公告为准,各投标人须下载招标文件和最新的答疑文件,以此编制投标文件。因潜在投标人未能及时查看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鹤壁市生态环境局淇县分局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办公地址:(略)#楼**室
联系人:(略) 李先生
电话:(略) (略) (略)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