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平陌卫生院购买胃肠镜项目
成交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新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平陌卫生院购买胃肠镜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新密磋商采购-**-**
三、预算金额:**.** 元
最高限价(略)
四、采购需求
4.1 采购内容:新密市平陌镇中心卫生院购置高清电子胃肠镜系统一套(技术参数详见附件)
4.2 交货期:**日历天
4.3 交货地点:(略)
4.4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4.5 质保期:**个月
4.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是
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是
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是
六、评审日期:**年7月**日
七、中标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 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
一包 | 新密市平陌镇中心卫生院购置高清电子胃肠镜系统一套 | (略) | 郑州高新区冬青街**号5号楼3层**室 | **.** | 元 | |||||
序号 | 名称 | 品牌 (如有)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
1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
八、评审专家名单:祝志超、贺宝红、姜军
九、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参照原国家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人民币壹万柒仟元整((略))
十、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新密市政府采购网》、《新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年7月**日至 **年7月**日。
十一、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并以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的不再受理。
十二、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新密市平陌镇中心卫生院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郑州(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3.监督单位:新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纪检科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略)MB0T**D
监督人:张玉红
联系电话:(略)
新密市平陌镇中心卫生院
**年7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