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新财公开采购-**-1
2、采购项目名称:新郑市公安局交通执法扣留车辆保管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略)
5、评审日期:(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1、用途:新郑市公安局交通执法扣留车辆保管服务项目
2、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3、简要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合同履行日期:同服务期
三、中标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备注信息 |
新财公开采购-**-1 | 招标文件所含全部内容 | 郑(略) | 新郑市新村镇新村路东 | (略).** | 元 | 评审总得分:**分 |
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 | 招标文件所含全部内容 | 符合现行规范、标准、规定等,满足采购人要求 | 3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符合现行规范、标准、规定等,满足采购人要求 |
四、评审专家名单:
胡津魁、王小娜、王大英、李祠东、张世杰(招标人代表)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考《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 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取,由中标人支付。收费金额:(略)
六、中标公告发布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公示期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郑市公安局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2、代理机构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