息县 **年农村供水保障维修养护工程变更公告
一、项目名称:息县 ** 年农村供水保障维修养护工程
二、原招标公告发布日期:(略)
三、变更内容:
原公告信息为: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现变更为:
3.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其他内容不变。
四、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网(河南省·息县)》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息县南湾灌区事务中心
地 址:(略)
联 系 人:郑先生
电话:(略)
代理机构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